协议医疗机构违反《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理》有关规定的,医保行政部门有哪些处罚?

协议医疗机构违反《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理》有关规定的,医保行政部门有哪些处罚,


答:协议医疗机构违反《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有关规定的,由医保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逾期不改的,按照协议约定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医疗保险结算关系,直至解除服务协议;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,由医保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,并对协议医疗机构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;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,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。